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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约会

文/庞海

我这里讲的约会,可不是谈情说爱男女朋友的约会。我说的这个约会比较广泛,只要是约定时间地点会面,就叫约会。比如说,在商业洽谈当中,我约会一个客户。说好了,是在上午10点在办公室见面。那好,这就是个约定,口头的契约。这个“约”,对我来说很重要,我对时间非常敏感。你要考虑好了,你不能定或者是没有在意,不确定就不要和我约。一旦答应了,约定好了,到时候你迟到,或者是干脆爽约,这对我来说,是一个很糟糕的印象。

这么多年以来,从事销售工作,对时间比较敏感,尤其是对约定的时间。因为公司一直以来在这方面要求比较严,什么时间上班,什么时候下班,什么时间开会,什么时间吃饭,等等,只要有时间概念的,我们都会严格遵守。因为你不遵守会被罚款,甚至会被踢出团队。记得有一次开会,某领导迟到了,先是罚站,然后按规定罚款。不讲任何理由,谁也不想也没时间人听谁解释。那个尴尬呀,至今印象深刻。

遵时守约,这样的习惯是长时间养成的。因为从人性来讲,谁都不愿意受约束,越自由越好,慢节奏,随便溜达,到哪里也没有人管才好。现在年轻人,最爱讲的一句话就是:“我愿意,这是我的自由,你懂吗?”然而在我形成的既有观念里面,有关于守约,这是非常重要的。所谓一诺千金,在我眼里,如果你连约定的时间都不能遵守的话,那其他的事情更不能指望你。

有人要说了,谁还能没有点意外吗?还没有点儿其他的事儿吗?我也不是故意要耽搁不守约的。所以,从管理学的角度上讲,不听任何理由,不听任何解释,这是非常有道理的。因为只要你有约在先,就要提前考虑,要尽可能把那些“万一”,那些“意外”排除在外。如果真是有天灾,那更不用解释了。记得曾经看过一个笑话,说一个富豪告诫他的儿子,说做生意一定要诚实守信,答应别人的事情一定要兑现。他儿子说,那我做不到怎么办呢?这富豪告诉他儿子一个秘诀:“你什么都不要答应。这虽然是一个笑话,却看得出,“约”是多么的重要。

人生在世,行走天地之间,约,尤为重要。我们就是靠着各种约定活着的,也是因为背弃种种承诺之约而一再受苦受罪的。说好了,唯独那棵树上的果子你不可以吃,你吃的日子必定死。然后还是吃了,是那个谁,还有那个谁,让我吃的,所以我就吃了。我们可以找出诸多的理由借口,甚至是看为非常合理的,有用吗?我们若遵守那典章律例,那就有福了。可惜我们总是研究出许多奇怪的东东来破坏那约。千折百回,幸亏我们仍然知道那约,是可信的,我们应当努力遵守的。虽然我们总是做不到,但是已经有人替我们做到了。

我扯的可能有点远了。我其实只是想说,对于约定约会,对时间的遵守,我是非常看重的。我并不是强迫别人也认同,我就是这么想的,有时候倒好像是一种强迫症似的。就拿孩子上主日学来说,我家是住最远的,但往往我们是比较早到的。为什么呢?首先是约定,老师说,我们一定要在8:30之前到指定地点。然后我们又离这么远,一定要早早的动身,留给路上的意外堵车等等因素缓冲的时间,所以大多数时候我们到的是最早的。对于约的遵守和看重,折射出你对这件事情,还有这件事情上涉及的相关人或事的重视程度。因为你看重的事,你必然会用心。

我还需要在对于别人爽约或不守时这方面要多多宽容包容,因为严以律己是对的,宽以待人也是对的。

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在最小的事上不义,在大事上也不义。 (路加福音 16:10 和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