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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单身基督徒如何预备自己的婚姻?

编者按:每每有关于婚姻预备之类题目的讲座在教会里公布出来,报名者趋之若鹜。单身基督徒在选择配偶的时候究竟秉持什么样的价值观,基督徒难道一定要找基督徒结婚吗?等等此类问题一直是他们最为关注的。为此,本刊专访了婚姻问题专家袁大同先生,袁先生从事婚恋辅导已经有十多年的经历,1999年和2004年两次参加美国“家庭生活协会”举办的国际讲员培训班并获得资格认证。他的回答扎根圣经真理,不与世俗价值观妥协,会给你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

《杏花》:我们都知道婚姻是人生最重大的事情之一,这个世界的价值观告诉我们,择偶时一定要注重对方是否美貌、是否有才、是否有车、是否有房等等,那基督徒择偶时应该秉持什么样的价值观?

袁大同:在我看来单身基督徒在选择生命的另一半时一定要注重对方的素质,为此,我曾专门作过一系列关于婚姻和素质的讲座。什么是素质? “ 素 ” 就是平素,“ 质 ”就是品质,概括起来 “ 素质 ” 是指一个人平素一点一滴培养起来的、终生都难以改变的品质。好的品质就是高素质;不好的品质就是低素质。虽然素质是多方面的:文化素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艺术素质……但是,人的品格却是其中最为根本的。因为,没有了品格,其他方面的存在就都变得毫无意义。品格和能力的关系就好比是大拇指与其他四个手指的关系。

“ 素质 ” 不应该仅是指一个人所具有的特长和技能的多少、所受教育程度的高低、知识面的宽窄、身体是否健康、举止是否温文尔雅。因为即便将这些都集中在一个人的身上,他也不见得就是一个高素质的人。

在路加福音中,主耶稣说:“ 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人在最小的事上不义,在大事上也不义。”(路 16:10)这就是 “ 以小见大 ” 的原则。人们一般都愿意做大事 , 不屑做小事。不是说不能做小事就不能做大事。而是说在小事上忠心,才能在大事上忠心。我们看到这里主看重的不是能力而是品格,在某种程度上,这句经文可以总结为:素质决定命运。

为什么“素质”会决定命运?在前途未卜的情况下,人们通常以自己平时最为熟悉的思维定势予以应答或作出选择。在日常生活中,即便人可以刻意对自己的行为做出暂时性的改变,但本质的东西迟早会自然地流露出来。危机考验品格但不塑造品格;压力越大,本质展露得越清晰。

人们已经清楚地看到这样一个趋势:社会对于人才的选择标准,必将越来越侧重于他们的品格方面(素质)。在配偶的选择上,更完全要优先考虑对方的品格。因为婚姻无论如何一定会遇到各种危机,只有品格是渡过危机的载体,而外在的法则规定是无济于事的。正是因为: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人在最小的事上不义,在大事上也不义。

婚姻是终身大事,素质与婚恋密切相关。

《杏花》:如此看来,基督徒择偶最重要的并不是眼下这个社会上的价值观所传递出来的内容,而是对方的素质,可否这样说,择偶最重要的就是要看对方的内心。

袁大同:完全正确。单身基督徒在恋爱中不要“跟着感觉走,”没有原则只凭感觉来恋爱最终会走向孤立而且会没有安全感。恋爱中双方要通过长时间相处,尽可能清楚地了解对方的素质。

不能仅仅通过对方对你的态度来判断他/她的为人,因为恋爱的情势是他/她要调动一切情绪、智力和能力来讨你的喜悦。要留意观察他/她对待别人的细节:他/她今天对待餐厅服务员和外地民工的态度,就有可能是以后对待你的态度;他/她今天对别人不能控制自己的怒气,那么以后对你也不能控制自己的怒气。如果他/她今天面对你不能很好地克制自己性的欲望,那么以后面对其他的异性也不能很好地克制自己性的欲望。

一个人最为重要的是他/她的内心世界,他/她的品格和性情。然而,人们却普遍注重外在的东西过于内在的东西。当前年轻人对待婚恋的态度上,这种情况更为突出。越是表面的东西越容易激起人们的热情,但持续的时间就越短暂。你对婚恋所应采取的态度:不知深浅,切勿下水!

我建议单身基督徒要从“有什么”、“做什么”和“是什么”三个方面来了解对方的素质。

1.“有什么”

现在很多人在择偶的时候最关注的是对方有什么:有钱没有,有房没有,有车没有,有学位没有,有能力才干没有。前一段时间网上热议“嫁爱情还是嫁房子”就说明了现代年轻人择偶取舍的困惑,在一个失去了传统价值观的时代里,择偶的标准只能是跟着潮流走,但是当“流行”慢慢成为“正常”时,这一代人的婚姻已经到了一个该反思的节点。圣经诗篇39章5至6节:“你使我的年日窄如手掌;我一生的年数在你面前如同无有。各人最稳妥的时候,真是全然虚幻。世人行动实系幻影;他们忙乱,真是枉然;积蓄财宝,不知将来有谁收取。”

钱财真的那么重要吗?有一句格言说得好:“人不能把钱带进坟墓,钱却能把人送进坟墓。”

2、“做什么”

冯小刚的电影《天下无贼》中有一句非常经典的台词,“21世纪什么最宝贵?”答曰:“人才”。一个人具备什么才干和能力,就可以做什么事情,如:可以领导大企业,大工厂、大团队;可以做极复杂的手术,并解决疑难病症;能够打赢最难以打赢的官司;能在各种体育比赛中摘金夺银;精通生意之道,可以运筹帷幄挣大钱;可以演最精彩的戏剧,拍最叫座的电影;能流利地讲一种或几种外语;能够策划最复杂的项目。

但是保罗在哥林多前书13章1至3节告诉我们:“我若能说万人的方言,并天使的话语,却没有爱,我就成了鸣的锣、响的钹一般。我若有先知讲道之能,也明白各样的奥秘、各样的知识,而且有全备的信,叫我能够移山,却没有爱,我就算不得什么。我若将所有的周济穷人,又舍己身叫人焚烧,却没有爱,仍然与我无益。”

3、“是什么”

是怎样的一个人?他/她的品格如何?
是个仁义的人?还是一个恶毒的人?
是个积极乐观的人?还是消极沮丧的人?
是个和平制造者?还是麻烦制造者?
是个忍耐大度的人?还是鼠肚鸡肠的人?
常与人为善?还是抓住人家的错误不放?
襟怀坦白诚实守信?还是心口不一反复无常?
是个温柔的人?还是个冷酷的人?
在各种的诱惑面前很有节制?还是无度地放纵自己的欲望和嗜好?

“是什么”决定他/她的价值取向,也决定他/她的人生奋斗目标。不同的兴趣(心态)带来不同目标的追求,由兴趣的引导来逐渐发现自己的天赋。慢慢地,就会看到神给自己的异像(知天命)。

看到异像的人几个明显的特征:生活会越来越简约(知道什么是最重要的);工作会越来越专注(逐渐认清自己的使命);目标会越来越清晰(心明眼亮不受诱惑);态度会越来越坚定(不屈不挠信心百倍);将必须由你来做的工作做好(尽天职)。

在这个世界上,我们要反思:哪些工作、哪种角色、哪项义务是必须由你来完成,而没有任何人可以取代你的?我认为主要有两项,其一就是传讲福音、为主做见证,这是耶稣给我们每个人的大使命,是从天而来的职分,所以是天职;其二就是在人际关系上:作为某人的丈夫、妻子、父亲、母亲、儿子、女儿等。这些都是上帝赋予我们的职分和责任,是没有任何人可以取代的,所以也是天职。

人世间最为重要的是人,而不是事和物。在人的生命中,关系远比名利、权势都重要。即使得到一切身外之物,失掉了关系,孤独和痛苦将伴随你一生。“人若赚得全世界,赔上自己的生命,有什么益处呢?人还能拿什么换生命呢?”(太16:26)

《杏花》:《中国新闻周刊》(2008年1月21日)做了题为“中国‘婚风暴’”的封面专题报道,其中的一篇文章叙述了这样一个事例:“赵平曾经有过一段痛苦的日子,来自家庭的压力无法得到纾解。她尝试求助宗教,只是从小受无神论教育,追寻男女平等的她,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丈夫是妻子的头”这样的譬喻。她也考虑过看心理医生,但又觉得费用太贵,不想给为生活奔忙的自己再增加额外的负担。幸运的是,赵平找到了一个发心理帖子的论坛,她将自己的问题贴在了网上,常有热心的网友认真作答……”在眼下一个注重“男女平等”的社会里提及“丈夫是妻子的头”似乎很难让人接受;即使对基督徒而言,很多人还是不太明白这个原则对于婚姻究竟有怎样的意义,请您解释一下圣经是如何定位丈夫与妻子的角色。

袁大同:明确男女在家庭中的次序和不同角色是进入婚姻前至关重要的心灵预备。神为婚姻所定的次序是:基督是各人的头;男人是女人的头;神是基督的头。神安排男人的角色是修理看守,作头;而女人的角色则是做帮助者,顺服。

神造男人时赋予他的职责是“修理看守”(参创2:15),男人的责任是修理并看守神的产业,男人的职责来自于神。如何才能够修理看守?在家庭中,丈夫是全家的牧人,所以他必须亲自牧养自己的羊,将牧养全家作为最优先的事情。牧人的作用是管理、引导、保护、与他们在一起,要以身作则去带领他们。

在家中修理看守的积极意义是,可以培养自己的家庭责任感,并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对于在外面很荣耀的男人来说,家中卑微的琐事可以锤炼一颗谦卑的心;给妻子以安全感,并使她感到被关爱;为儿女日后的婚姻家庭生活树立榜样,并帮助他们明确丈夫的角色和概念。

神造女人的目的是使其成为男人的帮助者(参创2:18)。从妻子的三个名字看她在家庭中应扮演的角色,第一个名字是“配偶”(来自神,参创2:18),第二个名字是“女人”,(来自亚当,参创2:23下),第三个名字是“夏娃”(来自亚当,参创3:20)。这三个名字是从不同的角度定位的。

男人和女人在受造的时候就从神领受了不同的分工,这并不是说他们的地位不平等,而是扮演的角色不同。但是这个世界的价值观却并不认同神所设的秩序,尤其在家庭生活中,男人是头的原则备受挑战。我总结了一下,来自撒旦的谎言主要有如下几种:

一、我们家不需要头,所以没有头;
二、夫妻两个人都是头;
三、谁能干谁是头;
四、谁贡献大谁说了算(这是没有原则的凭实力说话的实力政策,是成者王侯败者贼、自然淘汰适者生存、枪指挥党、财大气粗、居功自傲、拥兵自重等心态在家中的翻版);

五、谁在社会上更有发展前途就以谁为主(谁能够给家里带来最大的实惠和切身利益,我们家的事务就以谁的发展为核心)。

如果一个家庭信奉以上的任一原则,那么我敢肯定地说,这个家庭肯定会争吵不断,求神怜悯我们,更新我们的价值观,使我们真明白“丈夫爱妻子,妻子顺服丈夫”的神的原则。“你们作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因为丈夫是妻子的头,如同基督是教会的头。他又是教会全体的救主。教会怎样顺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样凡事顺服丈夫。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弗5:22—25)

《杏花》:许多专家一致认为,中国的婚姻观正在发生变化。从某种意义上说网络推动了中国的性解放,这种新兴的性自由的后果是:在1999年,流产女性中有25%是单身,而这个比例到2004年是65%。一位性学者指出:“以前,在踏入社会前,我们都有是非观念。而现在人们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几乎没有什么道德标准。”请问你怎么看待婚前性行为?

 袁大同:婚前性行为是我们目前所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如果说在十几年前社会道德还能约束婚前性行为,那么现在人们对这种行为已经见怪不怪了,确实到了“人们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的境地,这是非常悲哀的现象。

我们倡议:呼吁净化环境,对社会上太多的色情刺激加以遏制;鼓励父母给予儿女更多的关爱;唤起更多人的良知,并共同为少女建造“香柏木板”——爱的防护栏。

对于已经开始走向独立的青年人,家长的责任非常重大,要用耐心和爱心引导他们度过这个关键的时期。近年来科学家研究表明,青少年的思维可以被重新塑造,对好和坏两种概念和内容的正确引导和组合,可以影响大脑辅助突触的发育,更能影响以后做选择的能力。所以父母和其他相关成人需要提供框架来引导青少年;即使他们抗拒,也要帮助他们在艰难的问题上作出正确的决定,弥补他们大脑所缺少的东西。甚至在他们上了大学也得这么做。“教养孩童,使他走当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离”。(箴22:6)

青年男女在等待的过程中要加强同父母的亲昵关系,认清自我价值并多做有成就感的事情,多与亲人和朋友透明沟通,多参与体力劳动和体育活动,培养广泛的兴趣和爱好。尽量避免单独与异性独处的可能性,建立随时祷告的习惯并佩带提示物,逃避性刺激的环境和因素。

我需要提醒是,在恋爱的过程中女方保持一定的矜持是十分必要的,因为:女人是别有用心的男人涉猎的目标,越是急于得到你的男人,对他越要加倍小心。不要在确定他真是“我愿意”承担一切后果的男人之前,就轻易地将自己一生最重要的唯一的“礼物”送给他。在前途未卜的情况下,这样做是对自己的未来负责的态度,同样也是对自己的保护,“我是墙,我两乳像其上的楼”。(歌8:10)

毫无疑问,试婚及多个性伙伴会带来很多弊病,首先如果你有性伙伴的话,不会只是一个,而且越来越不满足;其次,感染性病的可能性非常大;再次,会失去婚姻关系中的相互信任。

每当你不负责任地采取一个行动,你会忽然发现自己又平添了许多必须要负的责任;如果你选择逃避这些责任,那么虽然你移去了肉体的负担,而你的心却要永远地压着这个负担并忍受心灵的痛苦。

人们要么寻求刺激来遮盖这些痛苦,或者麻痹自己来暂时地忘掉这些痛苦,而从此更有罪恶感甚至堕落。要么忍受痛苦承担起肉体更加沉重的责任,来求得心灵的安宁。人们迟早会明白这一真理——内心的痛苦远比身体的痛苦更令人难以忍受。

《杏花》:基督徒应当选择基督徒作为自己的终身伴侣的说法有圣经依据吗?有些人认为这是一种宗教的禁锢,是不合理的,您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袁大同:婚姻是“二人成为一体”,这种一体不只是在肉体和情感上的合一,乃是从灵、魂、体合三而一的结合。在有共同基督信仰的婚姻里,夫妻二人能在圣灵的带领下逐步走向生命的合一,共同成为基督的身体;若二人的信仰不同,那么夫妻就不可能有灵里的合一。信仰不同会造成价值观、人生观、情爱观、交友观和金钱观等都有所不同,夫妻必然会在不同的观念上有所冲突,有时甚至会很激烈,令双方痛苦不堪。哥林多后书6章14至15节说:“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义和不义有什么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么相通呢?基督和彼列有什么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什么相干呢?”

婚姻是夫妻二人一生之久的盟约,尽管保罗鼓励基督徒妻子要和非基督徒的丈夫共同生活在一起,基督徒的丈夫要和非基督徒的妻子共同生活在一起,但对于尚未进入婚姻这个终身盟约的男女,保罗所强调的原则是:信与不信的之间本“不相配”、“不能同负一轭”和“不相干”。圣经中强调不能与不信的进入婚姻关系的这一原则,不是从新约时代的圣徒保罗开始的,其实,早在《创世记》里,神就早已经指出不同信仰的男女通婚会有什么严重的后果。

“当人在世上多起来,又生女儿的时候,神的儿子们看见人的女子美貌,就随意挑选,娶来为妻。耶和华说:人即属乎血气,我的灵就不永远住在他里面,然而他的日子还可到一百二十年。那时候有伟人在地上。后来,神的儿子们和人的女子们交合生子,那就是上古英武有名的人。”(创6:1—4)在这里,“神的儿子们”随意地与“人”的女子通婚,后果之一是造成“求告耶和华名的人”越来越少,以至于到了挪亚的时代,竟然除了挪亚之外,再没有第二个求告耶和华名的人了(创6:5—8);后果之二是招来上帝的震怒而造成整个世界的毁灭:后果之三是圣灵的离开以及人类寿命的大幅度缩短。

在出埃及记34章12至16节、申命记7章2至4节、士师记3章5至7节、以斯拉记9章11至12节和10章1至3节等处经文中,神一而再,再而三地告诫以色列人不可与外邦人通婚。

我们不可否认,信与不信通婚或许会带来一些眼前的实惠,事实也的确如此。当神的儿子们以外表的条件为择偶标准的时候,他们的后代果然在肉体的各个方面有了很好的发展:身材高大,容貌秀美,头脑聪明。然而,恰恰是这些优越的外在条件,却使得他们的内心越来越骄傲,越来越不愿依靠神,行为越来越堕落、罪恶越来越深重。

与此同时,成为“伟人”和“英武有名的人”对“神的儿子们”的诱惑同样是巨大的。尤其当“儿子们”的灵性较弱的时候,他们不仅羡慕拥有这些优势的“伟人”,甚至会在他们面前感到自卑。就如当初以色列的探子们面对那些迦南地的民所产生的感受一样:

“探子中有人论到所窥探之地,向以色列人报恶信,说:我们所窥探经过之地是吞吃居民之地,我们在那里所看见的人民都身量高大。我们在那里看见亚衲族人,就是伟人。他们是伟人的后裔。据我们看自己就如蚱蜢一样。据他们看我们也是如此。”(民13:32—33)

在那些“伟人”面前,以色列人完全忘记了上帝的应许,被表面的情况迷惑而斗志全无,耶和华发怒,以致他们在旷野中漂流四十年之久不得进入迦南应许之地,直到那一代的人全部倒毙旷野。现在再来看,为什么那么多的年轻基督徒感到在主内找不到“合适的”就不足为奇了。因为在他们的眼睛里,“合适的”都在“人”的儿女当中。

《杏花》:圣经中有一些信与不信通婚的案例,这又当作何解释呢?有没有这种可能,神会透过信主的一方影响不信的一方,最终有完满的结局?

袁大同:旧约圣经中的喇合和路得都是外邦女子嫁给以色列人。而以色列女子以斯帖也嫁给了外邦人的王。而她们都是神所喜悦的女性。我认为这是普遍性与特殊性的问题:就如交通规则是对所有车辆行人总体而言的律例,所有的行人都必须无条件遵守。但在特殊的情况下,会允许某些车辆,如: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道路工程车等暂时性享有不按律例而行的特权。但特权被使用的目的必须是正义的,如果特权被不当使用,则势必给律例带来灾难性的破坏并会引起严重的后果。

妓女喇合则是因为看到上帝与以色列民同在,不仅接受了以色列人的信仰,而且异常坚定,所以她才会背弃自己的民族而冒死解救以色列的探子。所以喇合是在信了之后才嫁给犹大支派的撒门,不仅生养了波阿斯(路得后来的丈夫),并且得到上帝大大的赐福而在耶稣基督肉身的家谱中有分。可以说喇合不属于信与不信通婚的情况。

路得虽也是外邦人,圣经中没有说明路得与拿俄米的儿子结婚时是否已经信奉耶和华上帝,但是从有限的相关经文中却可以看到她的信心十分的坚定。当她的婆婆“拿俄米说:看哪,你嫂子已经回她本国和她所拜的神那里去了,你也跟着你嫂子回去吧。路得说: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随你,你往哪里去,我也往哪里去。你在哪里住宿,我也在哪里住宿。你的国就是我的国,你的神就是我的神。”(得1:15—16)路得后来嫁给了波阿斯,并且也得以进入耶稣基督肉身的家谱。这显然是出自上帝之手亲自的带领,为要成就他未来美好的救赎计划。

我们都熟悉中国古代“千金买笑”的故事:烽火台是为了防备敌人保卫京城的勤王信号,这就是律例。没有人敢于破坏律例在没有敌情的情况下将其点燃。但是国王有这个特权。为了取悦褒姒,烽火台在没有敌寇入侵的情况下被国王当作儿戏点燃,其结果是律例失去了它应有的作用。后来敌人真的来入侵时即便点燃也没有勤王兵马赶来,造成的后果就是国破家亡。反之,如果烽火台被点燃是为了大众的利益而破例,比如说是因为京城发生地震灾害需要救援,那么尽管不是因为敌人入侵,虽破坏了律例,而律例却依然有效。

所以我们可以理解为什么周幽王的破例使他命丧黄泉,而以斯帖的破例却蒙上帝祝福。因为她的破例是上帝特别的安排,为的是在未来的某一极特殊的情况下挽救整个以色列民族。

《杏花》: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曾见到信与不信的通婚,而后来不信的一半接受基督救恩的成功案例,那么这又当如何解释呢?

袁大同:我认为其中有一部分是属于结婚前不知道这一原则,那么,不知者不为罪。保罗说:“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审判。”(罗2:12)而且我想,信的一方一定是有很好的生命见证,上帝喜悦有单纯信心的人,所以圣灵在不信的一方心里工作,拣选了另一半。

另外还有一部分是属于结婚前虽然知道,但是并不十分清楚或者不确信这一原则。结婚后才明白真理,于是谦卑自己的心,来到上帝的面前认罪悔改并求告上帝的怜悯。上帝垂听呼求,给与赦免并施恩给另一半。

再就是我们从人的感觉出发,以为他们是“信与不信”通婚,而实际上并非如此。无论如何,那都是上帝的主权,我们作为被造之物是无权挑战他所设定的律例的。所以只有遵守他的诫命。

但知者却不可效仿特例而“离弃道理”,我们身边有许多这样的“基督徒”,他们认为自己接受了基督的救恩,能够上天堂不下地狱就可以了。但今世的好处也不想丢下,能得就得。说白了就是两头都不耽误。所以,他们虽然信主多年,经文满口、熟悉所有的教训,敬拜聚会从不缺席,而在生活中却与世俗无异。将基督的信仰宗教化——只有形式而失去了内涵。在婚恋问题上更是看中对方属世的条件和外在的美貌,所以明明知道“不能同负一轭”这一圣经原则,却无视其严肃性,反以圣经中的这些特例作为借口,而硬要与不信的结婚。要知道,这种“离弃道理”的做法后果将是十分严重的。

就好比你在一个残暴的奴隶主的辖管下受尽了痛苦,当一个富有的善人看到你的疾苦,出于怜悯,付出巨额的赎金将你从奴隶主那里赎买出来。你不再是奴隶,而是一个自由的人了。你当脱离奴隶的样式像一个自由人那样地生活才对。可是过了不久,你又自己回到原来的奴隶主那里,自愿受他的辖制,重新过起了奴隶的生活。那么那个善人不会再付给奴隶主巨额赎金来赎买你了。因为你的态度是明明地羞辱那赎买你的善人为你所做的一切。

加拉太书4章8至9节:“但从前你们不认识神的时候,是给那些本来不是神的作奴仆。现在你们既然认识神,更可说是被神所认识的,怎么还要归回那懦弱无用的小学,情愿再给他作奴仆呢?”你与以前的身份不一样了,过去你不知道,但是现今你已经清楚地知道了,而且道理都懂,但是你却要明知故犯,那么这个罪和不懂的人犯罪就不一样了。因为这样做是明明羞辱我们的救主,轻视宝血的价值。

希伯来书10章26节:“因为我们得知真道以后,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这是多么可怕的事情!

所以希伯来书12章25节警戒我们说:“你们总要谨慎,不可弃绝那向你们说话的,因为那些弃绝在地上警戒他们的,尚且不能逃罪,何况我们违背那从天上警戒我们的呢?”比如说,国家公民要遵纪守法,否则就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同样,我们是神君尊祭司国度的子民,在世为人理应遵循神的旨意;婚姻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事情,更应该听神的话,尊神的旨意而行。神说:“信与不信不能同负一轭”,我们就要严格遵守。

《杏花》:在教会中常常听到这样的声音“放眼望去,姐妹和弟兄的人数比例失调,这种情况下如何找得到可以同负一轭的配偶?”请问你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袁大同:我几乎每一次婚恋讲座结束之后,都会被问到这个问题,姐妹们都说:“弟兄太少了!找不到合适的弟兄!”弟兄们也在抱怨:“那么多姐妹,可是都没有合适的!”他们都在抬头向上找,就是不向下面看,那怎么找得到?总之都是凭着血气寻找合乎自己心意的,而没有求靠圣灵的带领,也没有谦卑下来先积极预备自己的态度。如果你的周围有许多异性基督徒供你挑选,那么要信心做什么?“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实底,是未见之事的确据。”(来11:1)正是看不到的光景才需要信心带领你的脚踪。问题就在于:口中说“信”,心里不确定;头脑中知道神的应许,心中怀疑;一会儿信心百倍,一会儿犹豫不决;这样你学不到正确运用信心的功课,在此,我有两段经文送给大家:

“只要凭着信心求,一点不疑惑。因为那疑惑的人,就像海中的波浪,被风吹动翻腾。这样的人,不要想从主那里得什么。心怀二意的人,在他一切所行的路上,都没有定见。”(雅1:6—8)

看哪,我要做一件新事,如今要发现,你们岂不知道吗?我必在旷野开道路,在沙漠开江河。”(赛43:19)

上帝要让你通过亲身经历认识到:他是万物的主宰,是你的创造主。他一定要让你心悦诚服地确认:那真是他白白给你的,是他已经为你预备的恩典;而不是你自己凭实力或运气得到的机会。

所以弟兄姐妹们:必须在恋爱和婚姻上学到信心的功课,你的一生将因此受益无穷。